第十一章 蜈蚣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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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些给你:一把刀,一套衣服,一条红围巾。你这身打扮,恕我直言,就一山林野人。你皮肤焦黑,给你配了灰色衣服。”连小远边说边把手中的物品一股脑丢给了阿飞。

“你怎么知道我使刀的?”阿飞仔细端详着手中的刀。

“看你手上的茧。你叫什么名字?”

“阿飞。”阿飞下意识的摸了一下腰间,黑锥子一直藏在那。“那,这个红围巾又是什么鬼?我又不是小娘子啊?”

“红围巾比较显眼,这样我们走在一起,你会成为敌人的首要目标。你看起来就是个野路子,我带你闯江湖,你帮我挡刀。就这样。”

“小远哥,江湖有多大?”

“江湖?你今年几岁?”

“十岁。”

“我大你三岁,假如你还能活五十年,在这五十年里,能走完一圈大凰,你就走完了江湖。阿飞你杀过人吗?你见过血的颜色吗?”连小远的双眼没有任何感情,就这么盯着阿飞。

“我没杀过人。”

“果然是个雏儿。我的飞刀呢?”

“我前几天杀了四条血鳄。”阿飞咧开了嘴,将精致的飞刀递给了连小远。

“也算凑合。”连小远眉头微微一挑,一手拿着块布绢细细地擦拭着那把飞刀。

何老先生说,人生就是一团欲望,欲望得不到满足就痛苦,欲望得到满足就无聊。人生就像西洋的钟摆般,滴答滴答,在痛苦与无聊之间摇摆着。

阿飞没见过西洋钟,也不清楚什么叫欲望,阿飞心底下是感谢连小远的。按连小远的说法,他只欠自己两个铜钱,可是送了一把刀,一些衣物给自己撑门面。也是,走江湖的,都需要讲究个牌面。

虽然那红围巾怪怪的,帮挡刀什么的说辞也怪怪的。

连小远说,他的家族很古老,所有的孩子到了十二岁,都必须出门历练,无论是学武、经商、学问,三百六十五行,都要独自一人到俗世磨砺三年,而家族给予的支援少之又少。

连小远当初只拿了一把精致小飞刀,便被族老撵了出去。他混迹江湖一年了,靠着朝廷的悬赏榜拿些赏钱过日子,同时还能磨炼身手。本来也能小赚一些钱,但是小远哥着衣讲究,酷爱干净的蓝绸长袖袍,每次衣裳沾了血,都是直接换新的,所以也没存下几个钱,那馒头一铜钱四个,吃着吃着,倒也吃出了些讲究,关键是顶饱。

小远哥说,自己兜里的那几十个铜钱用不了多久,可以尝试接一些赏钱更多的榜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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